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是在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人事处下设人事规划科、师资科、人事科、劳动工资科和人事信息科五个科室,并承担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工作。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常规师资引进与规划、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考核、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访学、培训进修、挂职、兼职、因私出国(境)、考勤请假、调动离职、退休、报表统计、人事信息化建设、博士后管理等工作。部门职责如下:

一、师资聘用与管理

1.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规划;

2.负责学校事业性质岗位人员引进规划与聘用管理;

3.负责事业性质岗位人员人事关系管理 (入职档案审查、合同管理、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年度考核、退休和离职、校内调动、高级专家延退等)

4.负责年薪制人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人事关系管理(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聘任、校内调动、退休和离职等)

5.负责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学校博士后队伍规划与管理;

二、资源配置与保障

6.负责参与制定学校教职工的薪酬福利规划,落实教职工的薪酬福利待遇并负责日常管理;

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

8.负责学校部分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租房补贴、专项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的核拨与发放;

三、师资发展与培养

9.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核;

10.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技技术职务评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管理与工勤等岗位聘用管理;

11.负责学校教职工国内外进修和培训管;

12.负责援疆、援藏、援青等教职工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教职工“大地计划”挂职人员的审批与管理;

13.负责来校访学进修人员审批和管理;

四、人事管理与服务

14.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

15.负责学校教职工 (中层除外) 兼职管理;

16.负责学校教职工部分荣誉称号的选、推荐、评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审核;

17.负责“商大欢迎您”“商大祝贺您”“商大感谢您”等荣誉仪式;

18.负责学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 的报备管理及登记备案人员 (中层除外) 因私出国 () 审批和证件管理;

19.负责学校人事信息化建设;人事信息系统管理与维护;人事数据统计与报表编制;

20.负责学校非在编员工 (劳务派遣、退休返聘、顶岗实习研究生) 管理工作;

21.负责学校各类人事档案归档;

22.负责学校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管理;

2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