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4-26浏览次数:1728

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教师)4名。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30岁(198011日以后出生);具有丰富专业工作经验的资深专业人士,年龄可放宽。

3)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硕士学位。

4)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5)曾经获得过专业奖项。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动画

2

动画

硕士研究生

环境艺术

1

环境艺术

硕士研究生

视觉传达

1

视觉传达

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在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请提供全文复印件(不超过3篇)。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430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艺术设计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当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2倍以上时,方可进行招聘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科研论文原件到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面试包括面谈和试讲。招聘面试时间初定在20105月中上旬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排名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必须提交应聘推荐表,推荐人为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外副教授以上专家各一名。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 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其他相关事项

2010届毕业生须在20101231前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

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学校主页:www.zjgsu.edu.cn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28008576

电子邮箱:zl@mail.zjgsu.edu.cn

联系人:张玲老师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应聘申请表

2浙江工商大学应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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