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养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4-29浏览次数:2469

根据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1)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具体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附后)。

二、 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推荐范围和选拔条件,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在机关工作的“双肩挑”人员由学院推荐。

(二)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校内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三、推荐材料

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须准备材料: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1份;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7份(5份上报省里,2份学校存档,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与登记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标注页码,编制目录);

4.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文件,文件名用本人姓名)1份;

以上所有推荐表格及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可到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col/col131/index.html)下载。

四、时间要求

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请于514日前交人事处,材料124的电子版请发送至yyzou@mail.zjgsu.edu.cn 

联系人:邹阳洋;联系电话:0571-28877275

 

                                         

 

 

人事处

                                       2010428

 

 

附件: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1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浙联办〔20101

各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浙组〔200170号、浙人专〔200127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的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和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良好培养前景;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际上认可的权威机构收录;

(四)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六)年龄在45周岁(1965年1月1以后出生)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0年度共选拔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分别由省财政资助每人4万元、2万元,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各地组织人事部门、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负责推荐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申报人选。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及时把企业和科研一线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人选须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后,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初审;

(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行业),分类组织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者,报省联席会议审定;

(三)经联席会议确定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名单,由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

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经省专家评委会评议推荐,联席会议批准,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第二层次申报人员也可破格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11日前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综合报告1份,综合报告要求对人选的数量、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huangfeng@zjrs.gov.cn);

(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表式见附件2,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

(四)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软件可从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下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年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黄峰

联系电话:0571-87052533

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2号楼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310025

 

附件:1.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登记表.doc

 

                         

二Ο一Ο年四月十一日

版权所有 ©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