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命名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0〕95号)精神,今年将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浙江省功勋教师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浙江省功勋教师”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在浙两院院士除外)中推荐遴选。
二、推荐条件
“浙江省功勋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具体条件是: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大的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的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
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名额为23人,省部属高校每校可推荐1名(原则上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15名左右“浙江省功勋教师”。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请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确定本部门推荐人选,在行政部门中的双肩挑人员由学院负责推荐。人事处将学院推荐人员汇总后,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命名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0〕95号)精神,今年将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浙江省功勋教师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浙江省功勋教师”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在浙两院院士除外)中推荐遴选。
二、推荐条件
“浙江省功勋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具体条件是: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大的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的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
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名额为23人,省部属高校每校可推荐1名(原则上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15名左右“浙江省功勋教师”。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请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确定本部门推荐人选,在行政部门中的双肩挑人员由学院负责推荐。人事处将学院推荐人员汇总后,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2010年6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联系人:邹阳洋,联系电话:0571-28877275,E-mail:yyzou@mail.zjgsu.edu.cn):
(一)《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1份,所在部门请在“所在部门意见” 栏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
(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签署本人姓名。事迹材料要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附上近期二寸证件照及若干张工作照的电子稿。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2010年6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联系人:邹阳洋,联系电话:0571-28877275,E-mail:yyzou@mail.zjgsu.edu.cn):
(一)《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1份,所在部门请在“所在部门意见” 栏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
(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签署本人姓名。事迹材料要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附上近期二寸证件照及若干张工作照的电子稿。
人事处
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