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12-24浏览次数:838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4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05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特别是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及科研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请各部门通知本部门列入考核范围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考核人员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并填写考核意见后,报学校考核。

  对在培养期间没有做出新的突出业绩和成果、工作表现平平和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员,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将及时予以调整。

  请有关入选人员及所在学院或部门重视“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年度考核工作,认真进行培养期年度工作总结,学院或部门考核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考核登记表》(一式 1份)部门盖章后请于112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下沙校区综合行政楼1032室),电子邮件请发送至yyzou@mail.zjgsu.edu.cn

 

 

人事处

                                          20101224

 

 

 

附件: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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