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浙江省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03-11浏览次数:1011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科发农(201132号《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九批省派科技特派员轮换交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我校第九批省派科技特派员指标仍为五名,现需在学校在职教职工中选派二名省级科技特派员。欢迎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踊跃报名,报名的教职工需交一份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在317日下午4点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 刘福奇    

联系电话:28877272      

 

                                                  人事处

                                             2011311

附:

一、选派条件:

1、对“三农”怀有深厚的感情,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贫困山区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工作表现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主要权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科技扶贫、服务三农工作。

2、可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当地建立利益共同体。

3、主持申报以所驻乡镇为实施基地的省科技特派员扶贫项目(视为重科技重点项目)

三、工作时间

一年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时间驻乡镇工作。

四、有关待遇:

1、享受学校在职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岗位津贴按同职级行政人员标准全额发放。

2省政府发放差旅费补贴约10000/年(根据路途远近会有所区别),优秀科技特派员省政府另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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