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60号,附件一)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2011年全省选拔50名,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2名。推荐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推荐对象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参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5〕78号,附件二)。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学院根据推荐范围和选拔条件,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学院推荐人选请于2011年3月21日前将《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一份,推荐学院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人事处,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在机关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双肩挑人员由学院推荐。
2、学校会议研究确定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推荐候选人提供本人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及著作等附件复印材料并装订成册,人事处收集汇总后于2011年3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
附件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