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03-14浏览次数:1023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推荐类别、资助标准与推荐名额

访问学者推荐类别分为A类、B类和C类,具体分类、资助标准及参访导师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1]27号。

我校A类、B类访问学者推荐候选人3名(含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1名);若申报人员超出访问名额,自动列为C类访问学者,C类访问学者费用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国内进修与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要统筹安排好有关工作,确保派出教师的学习时间,切勿占用推荐名额而未能选派到位。

三、推荐程序

推荐程序详见附件《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流程表》。

 四、管理考核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填写意见;访问学者返校一年后,选派学校须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由所在院系填写意见。今年教育厅将对2009年度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进行考核,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五、日程安排

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表格含电子版)报人事处。321日前报《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A类)一式4份;419日前报《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B类、C类)一式4份;919日前报送接受学校开具的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报到注册证明或学费发票复印件,同时报送2010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和2009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各1份。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国 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访学一览表.xls

附件3.国内访学推荐表.doc

附件4.省访学推荐表.doc

附件5.访学工作流程.doc

附件6.国内访学结业考核表.doc

附件7.国内访学跟踪考核表.doc

附件8.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doc 

 

人事处

2011314






版权所有 ©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