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四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浙宣干[2011]21号,附件一)精神,现将我校推荐“五个一批”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条件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推荐人选年龄要求为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要求和条件参见中共 浙 江 省 委 宣 传 部《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宣干[2005]27号,附件二)、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四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浙宣干[2011]21号,附件一)。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1、各学院根据推荐范围和选拔条件,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学院推荐人选请于
2、学校会议研究确定学校推荐候选人,报教育厅经专家评选后统一报省委宣传部。
三、填表说明
人才推荐表封面上的界别请填“理论”,推荐单位请填“浙江省教育厅”,表中的“专业门类”指现从事专业,填至一级学科,“主要业务成就”和“获奖情况”请分条列举,尽量简洁明了。
附件一:[2005]浙宣干27号“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2011五个一批人才通知-浙宣干〔2011〕21号.doc
附件三:附件2-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