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院及管理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试行)》(浙商大人〔2011〕13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始校内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聘任的工作,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设置部门的内设机构及聘任机构负责人。
学院内设机构的设置经院党政联系会议决定后报学校备案,管理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经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学校批准,具体的设置办法详见《浙江工商大学学院及管理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试行)》(附件1)。
请学院填写《学院内设机构与负责人报备表》(附件2),管理部门填写《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及负责人申报表》(附件3),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
人事处联系人:邹阳洋 联系电话:7277
附件:1. 关于印发学院及管理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