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管理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院及管理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试行)》(浙商大人〔2011〕131号)文件精神,校内管理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提出了本部门内设机构及负责人的设置方案,人事处审核汇总后,除个别部门需要进行调整外,学校已经审定通过(个别需要调整的管理部门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学校审定通过的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及负责人学校不统一发文,由各部门宣布。各部门内设机构如确因工作需要刻制公章的,部门提出申请后由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把关,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制作。
人事处
校内各管理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院及管理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试行)》(浙商大人〔2011〕131号)文件精神,校内管理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提出了本部门内设机构及负责人的设置方案,人事处审核汇总后,除个别部门需要进行调整外,学校已经审定通过(个别需要调整的管理部门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学校审定通过的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及负责人学校不统一发文,由各部门宣布。各部门内设机构如确因工作需要刻制公章的,部门提出申请后由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把关,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制作。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