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2年度学校出国(境)进修人员(蓝天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2-23浏览次数:980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09]173号)第四章的规定,学校决定启动“蓝天计划”第四期(2012年度)选派出国进修人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2年计划选派名额:50名(其中:分配到学院39名,定向支持招收海外学位生专业11名)。

    二、计划选派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注:名额未用完的学院,多余名额由学校统一调配)

    三、选派条件与原则:

(一)基本条件:

选派学校资助出国(境)进修人员,须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09]173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至第六款规定的基本条件。

此外,申请人的出国(境)研修内容必须与所在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并在申报时提交明确的出国研修计划。

(二)外语能力条件:

1.进修学校交流语言为英语的,被选派人员的英语能力一般须达到浙商大人[2009]173号文第二十条第七款规定的条件(学校定于20123月举办学校外语水平考试);

2.进修学校交流语言为其他外语的,被选派人员须有相关语种的外语能力证明;

    3. 最近2年内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并宣读论文(外语)、或最近3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国际刊物论文(外语)2篇以上,可认定为符合外语能力条件。

四、工作进度:

120123月初学校组织外语能力考试。

2.  20123月中旬,各业务部门按浙商大人[2009]173号文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程序,初步确定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计划选派名额+1)并排序;(推荐人选须符合选派基本条件和外语能力条件)

32012323前,各业务部门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报人事处审核,并在学校办公网上公示;

420124月初,公布正式外派人选。

 

附件-申请表+汇总表.doc

 

                                                   人事处、外事处

                                                     2012.2.23

附件:2012年计划选派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业务部门

2012计划名额(人)

1

管理学院

3

2

旅游学院

1

3

财会学院

2

4

统计学院

3

5

经济学院

3

6

金融学院

2

7

食品学院

3

8

信息学院

3

9

信电学院

2

10

环境学院

1

11

法学院

2

12

公管学院

2

13

马克思学院

1

14

人文学院

2

15

外语学院

4

16

日语学院

1

17

艺术学院

2

18

杭商院

2

19

定向支持招收学位生专业

11

                       合计

50

版权所有 ©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