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本科高校职称工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及省内14所高校的人事处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我校人事处主持。
本次会议主题是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中的教师分类评价机制。在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2]84号)之后,省内各高校根据文件精神,纷纷探索适合本校实际的教师职称分类评审机制。会上,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和浙江农林大学等学校介绍了本校制定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类申报条件,其他高校纷纷提出问题、建议和设想。教育厅雷炜同志进行总结,他强调本次改革的目的是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作用,使评审工作更加合理,而不是降低要求。高校要平衡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强化科研成果的转化,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社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