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7-30浏览次数:1066


校内各部门:

为大力表彰在我省高等教育教书育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加快高校内涵建设,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加强高校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省从今年开始开展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及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6.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评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2012年首次评选100名,全省推荐候选人为200名左右,我校可推荐候选人6名。

四、评选办法

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在学校民主推荐、公示,高校互评,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遴选小组评审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提出拟表彰人员,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我校推荐候选人产生程序:

1.学院提出推荐人选:请各学院以及体工部按评选条件,向学校推荐人选。专任教师80人(不含)以下的,每学院推荐1人;专任教师80人(含)以上的,每学院推荐2人。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各学院在83(周五)之前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填报《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给人事处安力(邮箱:AL1982@zjgsu.edu.cn);

2.被推荐人选填写《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10,86(周一)之前交人事处(联系人:安力,短号696831)

3.学校专家评议通过的推荐人选,还需提供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一式21份,89之前交人事处。

附件2: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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