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性学院:
请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名誉院长、兼职特聘教授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12〕112号)规定的聘任条件和职责要求,联系并确定拟聘名誉院长或兼职特聘教授的人选,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聘任名誉院长/兼职特聘教授审批表》,于10月15日前送交学校人事处,联系人:邹阳洋(综合大楼1031),短号:658568。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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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名誉院长、兼职特聘教授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12〕112号)规定的聘任条件和职责要求,联系并确定拟聘名誉院长或兼职特聘教授的人选,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聘任名誉院长/兼职特聘教授审批表》,于10月15日前送交学校人事处,联系人:邹阳洋(综合大楼1031),短号:65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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