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高师培字〔2012〕5号文件,2012年秋季全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岗位培训)工作即将开始,培训和考试等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一、培训对象:
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以及1971年至1977年期间毕业但1977年以后参加助教进修班、研究生主干课程班结业的高校教师(包括成人高校、党校、民办高校、职业技术学院和专修学院教师);
2.从1998年起新上岗的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二、培训费用:
根据浙商大人[2010]261号第十八条规定,关于岗位培训与考试费用,学校报销首次培训的资料费、培训费和考务费。(参加考试的老师请凭发票至人事处1032办公室报销)
三、报名时间:
各报名点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由于下沙的杭电考场报名人数较多,请参加本次培训的老师提前报名。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