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12-03浏览次数:1096

校内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拟开展2013-2014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访问学者的类别解释

国内访问学者分ABC三类,分别指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浙江省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本次申报对象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二、    申报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4.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5.2011年已经申报人员无需再次申报。(见附件1

三、材料上交要求

1.“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需盖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121217日前上交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obround@mail.zjgsu.edu.cn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C类导师申报汇总表(2011).doc

附表2-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doc

附表3-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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