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03-13浏览次数:1274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8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全省高校以竞争择优方式遴选500名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几年的集中支持,使其科研和教学水平有实质性提高,尽快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建成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骨干教师队伍。列入本次培养计划的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将于2015年底进行全面考核。

二、申报范围

我校(含独立学院)正式在编教师。在省重中之重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中推荐。

已是省重中之重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学科负责人,或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除外)的人员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2. 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11以后出生),具有国内本学科最高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绩;

4. 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对学科建设发展有思想;善于团结协作,具有组织带领学科团队的能力,所在学科近几年取得较好的教学科研成绩。

 三、申报名额

我校可申报名额共26名。各学科点可推荐名额如下:

学科或基地

推荐名额(人)

备注

省重中之重学科

食品科学与工程

3

 

省人文社科重点基地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院、财会学院、旅游学院

统计学

3

 

应用经济学

4

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法学

3

 

省重点学科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2

 

英语语言文学

2

 

计算数学

2

 

信息与通信工程

2-3

一级学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环境科学与工程

2-3

一级学科

城乡规划学

2-3

一级学科

行政管理

2

 

 

四、推荐程序

1. 个人申报,由学院、学科讨论推荐。

2.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3. 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上报教育厅。

五、材料提交

《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六份,于2013320之前交人事处师资科,同时,电子版请以“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发送到obround@zjgsu.edu.cn

 

 附件-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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