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4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度高校访问学者选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 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资助标准与推荐名额
A类访问学者: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我校今年A类访问学者的申报名额为1名。
三、导师选择
访问学者请登陆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net.cn)下载查询2013—2014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A类参访导师仅限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中所列导师。
根据浙商大人[2010]261号文件第十六条,我校教师赴国内高校做访问学者,只限211高校。
四、推荐程序
申报A类访问学者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3份),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以上材料请于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