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05-03浏览次数:1893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积极应对工作压力;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教学管理岗

(主要从事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1

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后出生)

研究生/

硕士

不限

有艺术设计专业相关学科背景的优先;有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行政管理岗

(主要从事学院外事、档案、办公室事务等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1

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后出生)

研究生/

硕士

不限

有艺术设计专业相关学科背景的优先;有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专用邮箱
rsc@mail.zjgsu.edu.cn报名,邮件主题设为应聘艺术学院xx岗位+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2013年5月12日

   2、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和艺术设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审核结果及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初选

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以上,学校人事处和艺术设计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及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面试。
    4、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初定在2013年5月下旬进行,由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组织,人事处、纪委及相关专业专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考察和体检手续,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 其他相关事项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

2、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 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1-28877289       

艺术设计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1-28008576 

附件: 130503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应聘申请表.doc

 

             人事处、艺术设计学院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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