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和现聘三级基础岗人员: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06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43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现聘三级基础岗人员,以及新引进的原聘二级岗或三级岗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附件一)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附件二)规定的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填报《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附件三)一式4份;准备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以上材料于
人事处审核材料、网上公示7天后,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投票评审,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doc
附件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