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教育部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内容见《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再申请本计划。
二、上交材料
1. 申报人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40个页码。申请材料需一式10份,请双面打印装订。申请材料统一交学院。
2. 学院填写《“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附件4),于
附件1-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201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4-2013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xls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