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4-01-02浏览次数:566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2014-2015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 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访问学者。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 、申请担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宽。

4 、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5 、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其他条件课件教育厅文件(附件1

二、注意事项及提交材料要求:

1 、曾经列入访问学者导师的每年需重新申报。

2 、《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于18日之前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发送至obround@zjsu.edu.cn

 

附件1-关于各高等学校申报接受2013-2014年度省内访问学者、进修学者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4-01-02






版权所有 ©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