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博物馆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4-01-07浏览次数:2551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博物馆公开招聘综合行政管理岗人事代理人员1名,主要承担浙商博物馆各类人事行政事务,各类商务活动的执行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

3. 能承受工作压力,适应加班和出差,执行力强;

4. 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和工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工商管理专业;

6. 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
. 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专用邮箱rsc@mail.zjgsu.edu.cn报名,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浙商博物馆综合行政管理岗+姓名”。报名截止2014年1月14日。

2. 资格审核

浙商博物馆和学校人事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审核结果及有关情况。

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初选

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以上,浙商博物馆和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者接通知后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面试。
     4.面试
     招聘面试初定在2014年1月下旬进行,由浙江工商大学
浙商博物馆组织,人事处、纪委及相关专业专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或面试投票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投票同意数未超过半数者不能入围。

5.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考察和体检手续,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其他相关事项

1. 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

2.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1-28877289

浙商博物馆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71-81023538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应聘申请表.doc

 

 

人事处、浙商博物馆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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