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人专〔2007〕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4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工作启动。
二、申请条件
(一)通过政府人力社保部门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二)新近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一般不超过3年(
(三)具有本省户籍或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居住证(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除外);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标准
2014年,全省拟择优遴选C类项目20个,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28个,每个资助5万元。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将申报内容进行全信息公示后给予上报;
(二)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三)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中期考核材料和结题验收报告。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一)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4),一同装订成册,1份。
另《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附件2),单独提交一份,各部门请在首页加盖公章,以便存档。
(二)《2014年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 1份,需加盖各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于
联系人:李明君,电话:28877275,地址:综合楼1032室。
附件5:2014年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doc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