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联办[2014]2号文件精神,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工作即日启动,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统计对象和内容
2012年(含)之前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的所有培养人员(名单见附件1),自入选工程至今所做出的主要业绩成果。
二、报送材料
1. 入选人员按入选年份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详表”(见附件4),交所在部门或学院整理汇总。
2. 部门或学院汇总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见附件2、3),表中数据应与“业绩详表”中“部门合计”一栏数据严格一致。
3. 《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和(二)纸质版由部门或学院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师资科;“业绩详表”以学院或部门名称命名发至jml@zjsu.edu.cn。
4.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联系人:李明君 电话:28877275
人事处
2014-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