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拟开展2015-2016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也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三年主持并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者,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2)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级刊物2篇及以上或权威刊物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2名)。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及《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1、2)交所在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5年3月18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32),并将电子版发至:jml@zjgsdu.edu.cn。
此前已获批的访问学者导师(名单见附件3)无需再次申报。
联系人:李明君 联系电话:28877275 地址:综合楼1032
人事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