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业务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04-28浏览次数:1751

校内各部门:

根据学校会议决定,现将2014年度业务部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学科性学院和体工部,共18个部门。

二、考核周期

本次年度考核周期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

业务部门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党建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和综合管理工作。各单项权重和考核责任部门如下:

(一)党建工作权重20%,考核责任部门为党委组织部。

(二)教学工作权重35%,考核责任部门为教务处。

(三)学生工作权重25%,考核责任部门为学生处。

(四)综合管理工作权重20%,考核责任部门为人事处。

四、考核规则及奖项设置

(一)各单项的考核分别由相应责任部门根据考核细则负责实施。各单项考核结果按名次换算为得分,第一名计100分,每下降一名递减2分,第二名计98分,以此类推,第十八名66分。

(二)根据各单项得分及权重汇总计算各业务部门年度考核总分并进行排名。由学校会议确定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4万元。不再设立各单项考核奖。

五、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综合管理工作”单项着重考核各业务部门在抓管理、谋发展,推进二级管理,实现管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方面的情况。

各部门提交的综合管理工作总结将在办公网左下方的“专题栏目”中集中公示,学校不再另行举办述职会议,由各位评委在书面审阅的基础上独立评分、投票。

业务部门综合管理工作考核评委由校领导、业务部门党政负责人和管理部门人员(每部门2人)组成,选票将在430日前发放至各部门。

人事处联系人:邹阳洋    联系电话:28877277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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