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2015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工会、人事处、计财处 发布时间:2015-07-03浏览次数:1890

各分工会、各部门:

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办【20151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排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暑期疗休养安排

详见附件1:《2015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一览表》。

二、注意事项

(一)支付和报销要求

1.支付方式:疗休养的相关费用,请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

2.报销要求:需提供疗休养合同、符合要求的发票、内部转账单(校内车队用车)、公务卡刷卡小票(需与发票开票单位一致),发票抬头为浙江工商大学。

(二)审批事项:学院、部门分工会(小组)由经办人、分工会负责人签字,报校工会负责人审批;为方便大家及时还款报销,校工会负责人将于814日、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 0016: 00在教工路校区1号行政楼216值班(其余安排见学校办公网工会暑期值班表)

(三)交通和保险

1.交通:疗休养宾馆不负责交通的,请各疗休养线路负责人联系校内车队安排车辆,车队联系人:周志项,联系电话:13805715813(短号615813)。

  2.保险:各疗休养线路负责人须事先确认疗休养中心为每一位疗休养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没有购买保险的,可联系我校合作单位杭州新概念保险代理公司购买(在2000元疗休养费中列支),联系人:吴婷,联系电话:13685775878

三、零星人员疗休养

为了解决个别部门及学院教职工的实际困难,校工会拟组织安排零星人员疗休养活动,详见附件2:《关于零星人员疗休养工作报名事宜的通知》。

校工会 人事处 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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