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12-03浏览次数:1746

各学院、各部门:

请根据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学院(部门)一定的程序,制定2016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包括:

(一)教学科研人才需求计划(引进人员一般均须博士研究生);

(二)非教学科研人才需求计划(适用于管理人员、实验室人员、非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一般要求硕士研究生,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辅导员需求计划(适用于学工部,要求硕士研究生)。

年度计划每年制定一次,需报上级部门备案审批。请按附件栏目表格填报,于201512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校人事处,同时将书面稿盖学院(部门)公章后送人事处1026室。

       联系电话:  28877288

       邮件: 1262203936@qq.com(邮件题目请注明“2016年人才需求计划(学院或部门)”)

      

附件:(见附件下载)

附件1:教学科研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2:非教学科研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3:辅导员需求计划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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