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职工:
按浙人社发[2011]224号文件精神,工龄补贴每年正常调整一次,标准是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5元(见习期除外)。2016年度的工龄补贴已调整完毕,教职工可在2016年1月的工资单中查看。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电话:28877279,联系人:方燕红。
人事处
2015年12月30日
各相关教职工:
按浙人社发[2011]224号文件精神,工龄补贴每年正常调整一次,标准是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5元(见习期除外)。2016年度的工龄补贴已调整完毕,教职工可在2016年1月的工资单中查看。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电话:28877279,联系人:方燕红。
人事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