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基础岗位增聘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1-06浏览次数:2226

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基础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1116号)规定,即日启动专任教师七级、十级基础岗位的增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聘对象

已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七级岗的和已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十级岗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增聘程序

(一)学院公布聘用岗位数和聘岗条件;

(二)个人提出申请,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审核评审材料,并在学院内公示7天;

(四)学院岗位考核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五)表决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7天;

(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拟聘人员的《基础岗位聘用评定表》一式二份,由学院聘岗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3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32)。同时将电子版发至obround@zjsu.edu.cn

联系人:张书元       电话:28877276

附件(见下方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七级基础岗位聘用评定表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十级基础岗位聘用评定表

人事处

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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