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高级专业技术基础岗位增聘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1-15浏览次数:2094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580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基础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1116号)等文件规定,本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增聘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二级基础岗

1.申报对象与申报条件

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基础岗,同时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附件1)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附件2)规定的人员。

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3月。

2.推荐名额

我校本次推荐拟聘人员不超过4人。

3.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4份,见附件3)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见附件4,需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2份,由所在学院于120日之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32),同时将《评定表》和《一览表》电子版发至obround@zjsu.edu.cn

二、专业技术三级基础岗

1.申报对象与申报条件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12月),同时符合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基础岗位聘用条件(附件5)的人员。

2.增聘名额

本次增聘名额不超过18人。

3.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基础岗位聘用评定表》(一式2份,见附件6)或《认定表》(一式2份,见附件7),学院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一份,由所在学院于120日之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32)。同时将《评定表》或《认定表》电子版发至obround@zjsu.edu.cn

三、专业技术四级基础岗

1.申报对象与申报条件

已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四级岗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四级基础岗位聘用评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8),经学院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一份,由所在学院于120日之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32)。同时将《评定表》电子版发至obround@zjsu.edu.cn

联系人:张书元    联系电话:28877276

人事处

20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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