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名额
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推荐人选应是在本行业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体要求和条件见《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浙委办〔2005〕78号,附件3)。
2016年度全省计划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5名,其中省教育厅可推荐15人,我校向教育厅推荐名额为1-2人。
二、推荐程序
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人事处审核、专家评审,由学校会议决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在机关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双肩挑人员由相应学院推荐。
三、提交材料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1份;
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附件2),1份,由学院负责人在“所在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3月22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10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xr@zjgsu.edu.cn。
联系人:刘晓瑞 电话:28877275
人事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