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782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和条件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不多于2名,其中校领导不多于1名。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申报指标。

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程序

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在机关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双肩挑人员由学院推荐),并组织3名以上的同行专家评议(由学院负责组织),最后学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申报人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表格将在校内全信息公示。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xr@zjgsu.edu.cn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和申报人员数据库文件。(请自行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地址:www.zhichen.com.cn。下载登陆填写完成《政府特贴情况表》,点击“保存”并通过合法性验证,然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上报上级后即完成个人版的数据录入)。报送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xr@zjgsu.edu.cn

(三)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还需提交证明材料1份,使用A4纸装订成册。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及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请各部门于2016415日下午16:00前,报送纸质材料至综合楼师资科102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晓瑞          电子邮箱:lxr@zjgsu.edu.cn

联系电话:28877275           地点:综合楼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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