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本年度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二)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推荐名额
特聘教授项目每校原则上限报1人,青年学者项目不超过2人。
三、提交材料
(一)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学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电子材料请登录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
(二)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请于2016年6月23日前报至人事处1023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lxr@zjgsu.edu.cn。
(三)本年度申报工作时间较紧,请相关申报人员务必按时完成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晓瑞 电子邮箱:lxr@zjgsu.edu.cn
联系电话:28877275 地点:综合楼1023室
人事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