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12-06浏览次数:1498

校内各部门:

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1.考核依据: 《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

2.考核对象:除参加组织部考核的中层干部之外的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和人事代理教职工。“双肩挑”教师参加组织部的干部考核,不参加教职工考核。

3.考核周期:20161月—12月。

4.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5.优秀比例: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比例,除小部门另作规定之外,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参加组织部考核的中层干部)的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具体参看文件第十六条规定。

6.考核结果反馈:学院和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和不予考核的,学院和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帮助当事人改进工作绩效。

7.年度考核表:为便于存档,请将年度考核表正反面打印。

8.完成考核时间:各学院和部门请于20161223日前将每位职工的考核表以及考核汇总表(见附件,汇总表请将优秀人员列前)交人事处人事科。教职工考核表与考核汇总表由学院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邹阳洋   联系电话:28877277   办公室:综合大楼1027办公室。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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