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征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成员的通知》(浙人大常法函〔2017〕1号),为进一步健全我省专家参与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组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入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的专家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心地方立法工作;
(三)理论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实务工作者应当从事本领域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二、工作职责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是立法专家的信息数据库,其功能是为立法机关选择具体参与立法的专家人选提供基本依据。立法专家信息库成立后,立法机关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聘请、邀请或者委托等形式,从专家信息库中选择专家参与具体的立法工作。
专家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包括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修改、论证、审议,法规清理和梳理活动,立法评估,报批法规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立法研究培训,立法工作制度制定等立法工作事项及相关理论问题研究。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请填写《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人选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2月23日下午16:00前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lxr@zjgsu.edu.cn。
联系人:刘晓瑞 电子邮箱:lxr@zjgsu.edu.cn
联系电话:28877275 地点:综合楼1023室
人事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