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主管及以下岗位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2-19浏览次数:1697

校内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岗位聘任要求,各相关部门已经制订了副主管及以下岗位说明书。现将本轮岗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岗位说明书见附件1;工勤岗位说明书由各部门自行发布。

二、岗位申报条件

1.申报副主管岗位的,须在管理九级岗位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或专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表现特别优秀者(近三年教职工考核两次优秀),可以放宽1年;

2.科员、办事员实职岗位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申报原等级岗位的可适当放宽。专业性强的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辅导员转岗聘任,需根据浙江省教委[2010]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意向部门报名,每人限报两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211600

2.申报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所申报的部门和人事处各一份。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于227前将拟聘用名单(纸质)交人事处。因本轮聘任涉及岗位较多,上报时请写明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岗位等级及岗位性质,具体模板见附件3

2.不明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董晓婉、邹阳洋。电话28877277,综合楼1027房间,电子邮箱dongxiaowan2017@163.com

报名时间有限,请各部门务必通知本部门教工。

附件(见下方附件下载)

附件1:各部门岗位说明书

附件2:副主管及以下岗位面试报名表

附件3:拟聘报告模板

                                       人事处

                                      201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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