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1978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2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年龄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且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资助标准与考核办法

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学校推荐名额不做限制。

为确保取得预期成果,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3),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后,由学校统一进行结业考核。

三、导师选择

访问学者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还包括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

根据浙商大人〔2010261号文件第十六条,我校教师赴国内高校做访问学者,只限211高校。

四、推荐程序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提交材料

1.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需学院签章、接收导师签名、接收学校人事处签章。

2.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1份,加盖所在学院(部门)公章。

3. 接收导师简介1份。

上述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612日下午1600前报人事处1023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lxh@zjgsu.edu.cn

联系人:廖晓华                 电子邮箱:lxh@zjgsu.edu.cn

联系电话:28877276             地点:综合楼102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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