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2220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选拔重点

151人才工程计划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单位和企业推荐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

2017年度选拔推荐重点是:

(一)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高校、科研院所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选拔名额

2017年度全省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我校可推荐8名。

为支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对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可不占名额,直接推荐。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择优选拔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学院上报人员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员,经校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特别提示:

1.对于推荐申报人选,所在学院(学科)必须提出清晰明确的培养目标、具体可行的培养计划和培养举措,培养目标、计划与举措要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因人制定。申报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并占相当比重。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22份,其中1份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三)佐证材料1份(A4纸不超过40个页码)。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531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xh@zjgsu.edu.cn。因上级部门对此项工作有严格时间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廖晓华            电子邮箱:lxh@zjgsu.edu.cn

联系电话:28877276        地点:综合楼102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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