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提交进修申请。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提交进修申请,经部门审批同意,一般进修人员交人事处审批。
2.进修时间不超过半年的,由人事处分管领导直接审批;超过半年的,需另附申请,人事处领导审批后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人事处审批后,报外事处及分管校领导审批。
4.审批同意后,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资助协议;
5.学校按资助协议逐月发放资助金到教职工工资卡;
6.教师完成访学后向人事处提交访学总结;
7.提交访学总结后,经外事处审核无超期,教师可持往返机票(附登机牌)到人事处办理报销审批。
二、相关附件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蓝天计划总结表
三、常见问题
1. 进修期限超过半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进修期限超过半年的,需要提交延期申请,院长签字并盖章。
2. 进修审批表中的费用预算该怎么填写?
答:可先不填写,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填写。
联系人:吴老师 28877276
办公室:综合楼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