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计划出国进修办理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10-20浏览次数:3842

一、办理流程 

1.提交进修申请。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提交进修申请,经部门审批同意,一般进修人员交人事处审批。

2.进修时间不超过半年的,由人事处分管领导直接审批;超过半年的,需另附申请,人事处领导审批后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人事处审批后,报外事处及分管校领导审批。

4.审批同意后,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资助协议;

5.学校按资助协议逐月发放资助金到教职工工资卡;

6.教师完成访学后向人事处提交访学总结;

7.提交访学总结后,经外事处审核无超期,教师可持往返机票(附登机牌)到人事处办理报销审批。

二、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学校资助出国(境)进修审批表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蓝天计划总结表

三、常见问题

1. 进修期限超过半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进修期限超过半年的,需要提交延期申请,院长签字并盖章。

2. 进修审批表中的费用预算该怎么填写?

答:可先不填写,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填写。


联系人:吴老师   28877276

办公室:综合楼1025

版权所有 ©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