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办理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10-20浏览次数:4319



一、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每年学校在办公网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后,符合认定资格要求的教师,按通知要求在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后按通知要求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各学院办公室。

3.各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老师组织试讲,按通知要求将材料提交到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报教育厅。

5.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学校下发给相应教师。

二、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系统生成)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6、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7、身份证复印件

8、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三、常见问题 

1.网上申报时,任教学科怎么填?

答: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

2. 什么时候体检?

答:体检时间与教职工年度体检时间一致。若当年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在校医院公布的教职工年度体检医院中仅能选择下沙东方医院并向人事处报送申请表。

3.证书遗失、损毁该如何补发或换发?

; 证书遗失、损毁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与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符合要求的,我校于下次认定统一办理。


联系人:吴老师   28877276

办公室:综合楼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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