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副处以上人员因私出国审批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10-20浏览次数:3202

一、副高、副处以上人员因私出国审批流程

1、需要因私出国(境)的副高以上、副处以上人员填写《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本表空格处内容需手写)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表》(部门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员填写完整上述两个表格后提交人事处,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盖章同意;

3、因私出国(境)人员向人事处借取本人因私护照;

4、因私出国(境)人员凭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及因私护照到出国境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5、因私出国人员回国后向人事处交还本人因私护照。

注:教职工因私短期出国(境)(含探亲、旅游等)应安排在寒暑假、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进行,安排在工作日的出行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材料清单

1、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2、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表

3、请假单(上班期间因私出国需要)

三、常见问题

1、《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可以打印吗?

答:不可以。本表空白处内容需手写。

2、学校中层领导出国出境需由组织部审批吗?

答:需要。学校中层领导出国出境需由组织部审批并备案。

3、副高以上人员因私护照用完后还需要交至人事处保存吗?

答:需要。副高以上人员因私护照用完后应尽快交至人事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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