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出站办理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7-14浏览次数:3400


(一)办理流程

)材料清单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填写生成,一式三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式三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式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复印件;

5、博士后人员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接收函 (一式三份),接受函上须注明档案接收信息(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后办理出(退)站手续清单;

7、浙江工商大学在站考核材料,含工作计划、中期考核、工作期满考核材料各一份,及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表和相关实物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8、浙江工商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三)常见问题


1、博士后人员最早多久可办理出站?

答: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科研工作并通过出站考核后,可在网上提交出站申请,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4个月。

2、暂时没有找到接收单位能否办理出站?

答:能,没有接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按回原籍待业办理出站手续,户口档案均转回原籍。

3、出站落户能否落在自己或者亲属的房产上?

答:出站可以落户工作地的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房产上。

4、子女未办理户口,能否随迁?

答:不能,博士后人员子女需具有非落户地的居民常住户口,方可办理子女户口随迁。



(四)相关附件

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附件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附件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联系人:谢老师    28877276

办公室:综合楼1025



版权所有 ©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