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商大人〔2017〕30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增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已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四级岗的非教师专技人员;
2.已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七级岗的非教师专技人员;
3.已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十级岗的非教师专技人员。
二、增聘名额
本次增聘正高级不超过2人,副高级不超过3人,中级不设名额限制。
三、递交材料
1.申报四级岗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用评定表》(一式2份,见附件1),所在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2.申报七级岗、十级岗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定表》(一式2份,见附件2),所在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3.上述材料连同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请于1月10日之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027),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yhfang@mail.zjgsu.edu.cn。
联系人:方燕红
联系电话:28877277、685210
人事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