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2115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45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年龄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且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资助标准与考核办法

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学校推荐名额不做限制。

为确保取得预期成果,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附件3),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后,由学校统一进行结业考核。

三、导师选择

访问学者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还包括国内其他所有高水平大学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和、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学科导师。

根据浙商大人〔2010261号文件第十六条,我校教师赴国内高校做访问学者,限211高校。

四、推荐程序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提交材料

1.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需学院签章、接收导师签名、接收学校人事处签章。

2. 《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1份,加盖所在学院(部门)公章。

3. 接收导师简介1份。

上述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612日下午1600前报人事处1023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lxh@zjgsu.edu.cn

联系人:廖晓华                 电子邮箱:lxh@zjgsu.edu.cn

联系电话:28877276             地点:综合楼1023

 

人事处

2018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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