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须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3-04浏览次数:4017

 

一、请您及时按要求将材料交到人事处,方便我们更好地为您办理退休手续。人事处办公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1028;联系电话:28877278;联系人:王老师。

二、人事处将在您退休当月为您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停缴业务,印制退休证,次月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同时将退休医保封面和退休证统一交离退休工作处。

三、您在退休次月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就近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和货币化补贴(如有)的支取业务(若退休时间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不一致,请同时携带退休证)。若却有困难自己无法办理的,可交身份证复印件2张给计财处,由计财处帮您办好后通知您领取存单。如有对学校的欠款,请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还清。计财处联系电话:28877300,联系人:吴老师。

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后,除房租补贴、政府特贴、劳模津贴等金额外,所有退休金将由浙江省社保基金统一支付。省养老中心将通过12333短信服务平台发送待遇短信。您也可拨打12333服务电话查询个人的待遇组成详情。校内发放部分可通过学校计财处网站查询。具体为“薪酬查询登陆新版财务查询我的收入查询个人工资查询”。

五、请您在学校发文之后,及时到离退休工作处报到,领取退休证、退休医保封面(住在下沙的退休同志如要求在人事处领取,可向方老师提出),并配合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个人信息、联系电话,之后听取工作人员讲解相关注意事项和要求(涉及到今后片区划分、各类兴趣班、活动安排等)。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地点:教工路校区1号行政楼1楼。联系电话:88905777,李老师;88905781,杨老师。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便于我们继续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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