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411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17号)的要求,我校推荐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本次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以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重点领域,突出联系培养,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聚焦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领域、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高等院校要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重点推荐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11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名额

学校向省人社厅推荐名额为2人。省人社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国家人社部推荐,全省推荐候选人指标为16人。

四、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申报佐证材料1份(控制在40页以内,可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提交)、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学科所在学院盖章)、推荐意见(由学科所在学院出具)。

(二)电子材料: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登陆http://rsb.appms.cn下载)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

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

请申报人员于410日前报送上述材料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023室)。

 

联系人:王娅昕      联系电话:28877275

 

人事处

201941

 

附件:2019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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