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相关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管理七级、八级职员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依据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商大人〔2017〕30号)文件要求,择优评聘。
二、申报对象
聘在管理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增聘名额
本次增聘管理七级职员不超过6人,管理八级职员不超过3人。
四、申报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参加工作满10年,且在下一级管理实职或职员岗位聘任满6年。
五、相关要求
1.工龄、任职年限全部按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4月30日。
2.根据申报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管理七级/八级职员评聘申报表》(一式两份),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yhfang@zjgsu.edu.cn,书面稿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人事处办公室(综合楼1027室)。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否则将取消评聘资格。申报截止时间: 4月15日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3.根据浙人社办发[2015]31号文精神,现受聘在管理岗位又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的人员,如选择参加七级、八级职员晋升,晋升后按职员级别兑现工资待遇,不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联系人:方燕红 联系电话:28877277、685210
人事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