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管理七级、八级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516

校内各部门、各相关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管理七级、八级职员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依据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商大人〔201730号)文件要求,择优评聘。

    二、申报对象

    聘在管理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增聘名额

    本次增聘管理七级职员不超过6人,管理八级职员不超过3人。

    四、申报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参加工作满10年,且在下一级管理实职或职员岗位聘任满6年。

    五、相关要求

    1.工龄、任职年限全部按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至2019430日。

2.根据申报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管理七级/八级职员评聘申报表》(一式两份),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yhfang@zjgsu.edu.cn,书面稿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人事处办公室(综合楼1027室)。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否则将取消评聘资格。申报截止时间: 415日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3.根据浙人社办发[2015]31号文精神,现受聘在管理岗位又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的人员,如选择参加七级、八级职员晋升,晋升后按职员级别兑现工资待遇,不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联系人:方燕红       联系电话:28877277685210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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